12月10日上午,诸暨市枫桥镇中心学校责任督学孙文明来到枫桥镇梅苑小学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校园安全等入校现场摸排。
责任督学对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校园安全防范12月责任督学摸排用表》中的“会议精神传达情况”“文件精神传达情况”“校园餐管理监督关键环节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校园安全防范”四个一级指标和“校长是否知晓会议精神”八个二级指标问询校长俞则宇,学校没有食堂,中餐是由枫桥镇洪绶小学配送,但学校对中餐的饭菜还是留样保存,对《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24〕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纵深推进专项整治迅速开展校园餐管理监督关键环节自查工作的通知》的了解,由于不设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膳食经费管理”就不必落实,只要关注送到的中餐数量与质量了,有问题及时配送学校。校门口有家长等候区域,摆放了隔离栏、隔离墩、拒马和设置了减速带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前后100米道路上分别悬挂了限速和警示标志;人车分离,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随后,又来到枫桥镇乐山幼教点、山下湖镇大宣幼教点与诸暨市越兴中学对照《督学摸排用表》进行了摸排,其中枫桥镇乐山幼教点与山下湖镇大宣幼教点都没有食堂。三则校(园)门口都按要求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与相关的警示标识。
据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2024年秋季学期责任督学重点工作内容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5号)和《教育部督导局关于12月责任督学进校(园)摸排重点内容的提示函》(教督局函〔2024〕50号)有关安排开展进校摸排,责任督学填写好《督学摸排用表》上报。(孙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