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弘扬教育家精神 讲好社区教育故事”推介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11-26 来源:浙江职成教网

浙成职协〔2024〕11号

各设区市社区大学、职成教协会(学会):

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全省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励更多优秀教育工作者投身终身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开展“弘扬教育家精神 讲好社区教育故事”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对象

全省县级及以下社区教育机构的在职在编社区教育工作者,主要面向一线的社区教育人员、乡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级管理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从事社区教育工作满10年及以上,工作事迹真实感人,老百姓认可度高。其中,乡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级管理人员未参与2023年“扎根基层 建功立业”优秀校长推介活动。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宣传、普及社区教育、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理念和知识。

(三)热爱终身教育事业,善学善思善行,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及以上相关部门交予的社区教育任务,探索开展终身教育创新实践。

(四)工作成效显著,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项目研发等方面有标志性成果,个人工作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五)近三年来无教育教学事故,年度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报相关材料,紧扣“教育家精神”主题撰写优秀事迹,经所在单位同意、县(市、区)社区学院审核后报送至设区市社区大学 。

(二)审核汇总。各设区市社区大学会同职成教协会(学会)负责做好辖区内推介材料审核把关。本次推介活动限额推荐,各地可推荐5-10人,其中来自一线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不得少于50%。

(三)遴选推介。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对申报对象进行遴选并推介,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不定期组织优秀事迹宣讲活动。

四、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认真挖掘社区教育工作者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总结和提炼社区教育工作者“教育家精神”,多渠道宣传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工作风采和感人事迹。

(二)各地要充分认识推介活动的重要性,严格规范推荐程序,把好推介对象和材料真实性、质量关。

(三)各设区市社区大学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有关材料和汇总表以电子稿方式汇总报送至社区教育分会,同时报送推荐材料PDF(签章)。

(四)联系人:社区教育分会 陈瑶、程仙平,电话:0571-88904355,邮箱:2845829395@qq.com。

 

附件:

1.“弘扬教育家精神 讲好社区教育故事”推介申报表

2.“弘扬教育家精神 讲好社区教育故事”推介汇总表

 

                   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  

                         2024年11月26日

红头浙成职协〔2024〕11号 关于开展“弘扬教育家精神 讲好社区教育故事”推介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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