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职赛委〔2024〕0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竞赛相关工作要求,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提高师生职业能力水平,展示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综合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比赛项目。
1.学生技术技能类国赛项目(见附件1):省级比赛时间为2024年3月—4月。
2.中高职一体化特色项目(见附件2):比赛时间为2024年4月下旬。
3.学生职业素养赛项(征文和创新创效创业比赛):征文比赛时间为2024年4月—9月,创新创效创业比赛时间为2024年4月—6月。
4.学生面向人人赛项(见附件3):比赛时间为2024年5月。
(二)教师比赛项目。
1.教师职业素养赛项(班主任能力大赛、思想政治课程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省级比赛时间为2024年7月。
2.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赛项:省级比赛时间为2024年6月—7月。
3.教师技能比赛赛项(见附件4):比赛时间为2024年10月—11月。
(三)“文明风采”遴选活动。
“文明风采”优秀案例和作品遴选活动:省级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
以上各项比赛规程与相关通知请及时关注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平台(https://jnds.zjedusri.com.cn/home/index/)或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s://www.zjedusri.com.cn/),纸质文件不再另发。
二、大赛奖励
(一)省级学生国赛项目的优胜者将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班主任能力大赛和思想政治课程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的教师优胜者将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学生与教师大赛(除面向人人项目和“文明风采”项目)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比赛项目的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20%和30%。
(三)面向人人项目根据比赛成绩确定参赛各市相应等级。“文明风采”项目组织遴选优秀案例和优秀作品报送全国组委会参加宣传展示活动。
三、其他事项
为规范化管理大赛组织工作,2024年大赛全面采用大赛平台,对立项、报名、竞赛和成绩进行在线流程化管理。各承办单位、参赛学校和地市应指定专人负责账号管理及大赛报名工作。
附件:1.2024年学生技术技能类国赛项目安排表
2.2024年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赛项安排表
3.2024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学生
“面向人人”赛项安排表
4.2024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教师
技能比赛”赛项安排表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代)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