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函〔2023〕26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有关名师名校长培养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省级指令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44号),经教师申报,学校、县、市教育局逐级审核推荐,省教育厅确认并公示,确定2023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476名(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培养对象的参训时间。各有关名师名校长培养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培养方案,做好培养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培养任务。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名师名校长培养机构的指导、检查,确保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顺利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