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老干部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高质量推进老有所学相关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11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网站

浙教办函〔2023〕228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老干部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局)、老龄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老干部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老有所学的实施意见》(浙教职成〔2022〕77号)精神,推进老有所学相关项目落地实施,协同共创“浙里康养”老有所学金名片,决定开展2023年高质量推进老有所学相关项目遴选认定工作,具体由省教育厅牵头实施。现就项目申报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类别数量

2023年遴选认定相关项目共5类,分别是优质社会力量办学点100个、优质康养学基地50个、老年教育特色课程50门、优质老年学习社团100个、“浙里美”老年学习达人100名。

(二)推荐名额

综合各地老年教育发展规模、办学水平及相关项目实施现状等,确定了各地相关项目申报推荐名额(附件1)。

(三)遴选条件

根据发展目标、实际情况、不同申报对象特点和要求,参照各项目遴选条件实施(附件2—6)。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和个人对照相关项目遴选条件,紧扣观测点如实填写推荐申报表(附件7—10),事迹、特色、概况类内容字数不超过1000字。

(二)初审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各设区市教育局;各设区市教育局对照遴选条件进行评审并排序,经各设区市老年教育联盟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择优推荐并填写《浙江省高质量推进老有所学相关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1)。各高校申报材料直接报省教育厅。

(三)评审考察。省教育厅会同省委老干部局和省老龄办成立项目遴选认定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通过审阅材料和实地考察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入选建议名单。

(四)终审公布。浙江老年教育联盟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入选项目建议名单进行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有所学相关项目遴选认定工作,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和高校于2023年9月22日前,将各类项目的申报表、申报材料、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稿和签章扫描件上报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程仙平,联系电话:0571-88904355,邮箱:zj_czjxh@163.com;周仙宝,联系电话0571-88008681。

附件:1.老有所学相关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优质社会力量办学点遴选条件.doc

          3.优质康养学基地遴选条件.doc

          4.老年教育特色课程遴选条件.doc

          5.优质老年学习社团遴选条件.doc

          6.“浙里美”老年学习达人遴选条件.doc

          7.优质社会力量办学点、优质康养学基地申报推荐表.doc

          8.老年教育特色课程申报推荐表.doc

          9.“浙里美”老年学习达人申报推荐表.doc

          10.优质老年学习社团申报推荐表.doc

          11.2023年老有所学相关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中共浙江省委老干部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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