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职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69号),经学校遴选、公示和省教育厅审核,现将我省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各校要加强对本校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和支持保障,督促、指导项目团队按照改革方案推进改革研究和实践。项目团队要全力推进教学改革,积极培育和凝练教学成果,努力提升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主动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项目成员特别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主持或参与项目工作的,须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