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数字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技〔2022〕46号)要求,在高等学校自主申报与设区市教育局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集中审议,确定技术赋能智慧教育试点区(校)、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实验区、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三个类型共231个浙江省数字教育试点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将贯通“学在浙江”作为重要任务,聚焦教育数字化改革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细化试点任务,创新实施机制,确保试点项目形成具有普适性、可复制、能推广的数字教育发展路径和模式,打造浙江数字教育“重要窗口”,更好服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