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关键办学能力”首次提出,引人注目。
对于职业学校来说,“办学能力”的概念很容易理解,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这既是职业学校的办学使命,也是它们能力的体现。但是“关键办学能力”这个概念究竟意味着什么?这需要从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两个维度来厘清。
从办学方向来说,关键办学能力是看职业学校的办学是否紧密贴合实体经济的发展诉求。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撑,做强实体经济需要大量技能型人才,职业教育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职业教育为实体经济发展赋能,必须要形成职教与产业深度互动的新格局。从目前来看,职业教育应优先在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专业领域着力,这既是当前国民经济的发展热点,也是职业教育可以充分发挥自身办学优势的场域。
一方面,要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汇聚产教资源,制定教学评价标准,开发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能力项目,研制推广教学装备,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另一方面,应依据产业链分工对人才类型、层次、结构的要求,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行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
从培养目标来说,“关键办学能力”则取决于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能否顺应时代“新”变化。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新业态有巨大的岗位创造能力,在拉动就业方面有积极作用。职业学校应积极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主动面向新业态、新职业、新岗位,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劳动力,推动青年群体高质量就业,这既是职业教育灵活性、可调整性特点的充分表现,更是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始终与社会需求保持一致的能力证明。
作为一种紧密依附区域经济的教育形态,职业教育必须而且也能够围绕就业格局的变化,动态地调整自己的教育教学。首先,战略层面上,职业学校应将人才培养功能定位由“谋业”转向“人本”,也就是说,知识教育和技能传授要为学生未来的多元发展做好铺垫,保障学生从“能就业”向“多就业”发展,保障其始终具有就业选择的权利,以及高质量就业带来的尊严感。其次,在专业教学实践中,要提供给学生多模块化的技能培养,引导他们根据自己的能力特点和兴趣爱好,选择适合自己的技能模块进行组合叠加,从而提高多岗位就业的胜任力,能够敏锐地捕捉住新业态发展的机会。(朱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