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把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深化产教融合为主线,着力破解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提升资源供给“聚合度”。健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以分管省领导为召集人,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等9个部门组成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出台《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全国职业教育高地的通知》等文件,编制《浙江省职业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浙江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服务有力、体系完整、制度健全、类型教育特征鲜明、人才培养培训有效满足发展需求、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职业教育生均定额拨款制度和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确保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每年不低于1.2万元。鼓励各地探索报备员额制、编制周转池等管理办法,有效解决编制总量控制与院校增编需求的矛盾。修订高校机构编制标准,对高职院校编外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参照普通高中1:12.5的师生比标准核定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中高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分别为达到85.8%、71.7%。建立和完善兼职教师队伍制度,聘任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担任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学任务,推进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
深化产教融合,提升服务社会“精准度”。对接全省产业发展,优化专业设置,紧贴产业办学。聚焦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三大科创高地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在专业设置上优先向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目前全省中职学校专业布点2553个,高职专业布点1631个,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比重持续优化。深化产教融合,强化部门和行业指导,成立由省级行业主管行政部门牵头的10个省级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汇聚行业企业资源,指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拓展校企合作渠道,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持续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累计170余所职业院校15.3万余人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大力推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组建217个职教集团,与9600余家企业结成紧密合作关系。遴选建设20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114个省级校企合作共同体。培育建设省级产教融合联盟13个、示范基地20个、试点企业106家、工程项目63个、协同育人项目204个。11个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入选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优化办学体系,提升人才培养“契合度”。加快建设15所国家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院校,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创新服务平台。全面推进16所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30个高水平专业群、50所高水平中职学校和150个高水平专业建设,打造一批中高职学校“领头雁”,带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坚持一体设计、学段衔接、技能递进,积极推进中职与高职、高职与职业教育本科贯通式培养。逐年提升长学制人才培养占中职招生的比例,2022年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计划数较上年提高14.87%。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支持本科层次试点院校结合产业需要增设职教本科专业,已获批11个职教本科专业。全力推进部省共建温台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启动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首批遴选13所中职学校、14所高职院校参与。探索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省级标准,首批启动30个专业标准研制工作,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