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举办2022年杭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1-11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社发局)、人力社保局、文广旅游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杭州社区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2022年工作部署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2022年杭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化全民学习  助力“两个先行”

二、活动时间

杭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安排在11月下旬;各区、县(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日期自行安排,活动周系列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全市启动仪式前后一周内。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杭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

2022年杭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在钱塘区举办,由市级8家单位会同钱塘区人民政府主办,杭州市职成教协会、杭州社区大学、钱塘区教育局承办。具体工作由钱塘区社区学院负责落实。钱塘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一并进行。

1. 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现场展示活动13:30开始,启动仪式14:30开始;

地点:钱塘区大创小镇国际创博中心(杭州市钱塘区科技园路267号)。

2. 主要内容

宣传和展示我市终身教育工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杭州市“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等颁奖 ;有关领导讲话等。

3. 参加对象

各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分管局长和科长,各区、县(市)社区学院院长,杭州市职成教协会各专委会会长,获奖人员,市民代表等。届时将邀请省教育厅、市有关领导参加。

(二)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终身学习

打造智慧学习场景,针对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等主题,有效利用“浙学通”“杭学通”等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学习服务,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全民终身学习。在市启动仪式前后连续推出为期一周的系列活动,包括职工教育与人才发展、乡村振兴与可持续发展、学习型城市(乡村)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理论与实践、“互联网+”全民学习等主题。

(三)向社区开放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学习资源

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各区、县(市)有关部门、杭州社区大学要结合各类学习者的不同需求,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区学院、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充分利用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发挥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服务基层百姓的继续教育相关院校及教育机构的学习资源库。杭州社区大学要做好社区教育相关业务指导和服务。

(四)强化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功能

充分发挥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作用,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相关活动,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区域之间加强优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的协作开发与开放共享。组织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积极参与社区(老年)教育资源互联互通与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着力提升城乡之间优质资源共享水平。活动周期间,结合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家园)行动计划,因地制宜,面向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城乡社区居民、老年人群、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等举办各类线上大讲堂,努力拓宽活动周的覆盖面、参与度。

(五)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全民阅读学习

持续开展书香社区、书香之家、读书之城、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智能学习等活动。积极推广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等形式,采用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活动方式,广泛组织社区居民踊跃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和宣传展示活动

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推介和宣传展示活动,广泛征集、深入发掘、持续宣传展示一批在疫情防控时期创新方法学习、坚持主动学习、带动群众学习、事迹突出、故事感人的典型人物。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和宣传展示活动,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灵活有效方式,宣传展示各地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从业人员教育等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继续教育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农村地区学习群体,服务从业人员提升素质能力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

(七)开展“智慧助老”专题宣传展示活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2号)、《中共浙江省委老干部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老有所学的实施意见》(浙教职成〔2022〕77号)等文件要求,各区、县(市)有关部门要将“智慧助老”作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一项重要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教育培训,服务老年人终身学习。要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典型经验交流,推广优秀工作案例。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做好动员工作,紧贴人民群众需求和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和系列学习活动具体安排。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展示当地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宣传展示终身学习典型人物的事迹,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推动全市各地各相关单位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三)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活动周结束后,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要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杭州社区大学。材料内容应包括学习活动开展总体情况、典型案例、宣传报道等情况。

(四)严守规定,厉行节约。各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公共卫生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安全、节俭、高效地举办活动周。

联系人:杭州市教育局葛良画、徐婕妤,电话:89583581、89583582;杭州社区大学郑波,电话:87192207,1816718623;邮箱:435689281@qq.com。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杭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杭州市委

杭州市妇女联合会           杭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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