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项目评选之“三优成果”评比的通知
时间:2022-09-14 来源:浙江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为总结我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具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成果,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内涵,拓展我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创新途径,经研究,拟定于2022年9月启动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项目评选之“三优成果”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及名额分配

1.申报对象:全省中小学(包括职高和幼儿园)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研人员。

2.申报条件:“三优成果”申报仅限中小学(包括职高和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成果。包括优秀科研成果(含论文与研究报告)、优秀辅导课设计方案、优秀个别辅导方案三大类。

3.名额分配:(见下表)

2022年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优成果”评比名额分配表


4.申报具体要求:请各市心指中心办公室严格控制各类成果的申报名额,超出部分将在评选时剔除。同时,为保证尽可能多的学校参与,原则上每所学校各类成果限报一项。


科研成果应侧重具体操作以及实际成效,字数控制在10000字以内;

辅导课设计方案要求提供教学设计、教学反思与课堂实录,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教学设计包括设计理念(理论基础、主题理解、学情分析等)、辅导目标、辅导对象、活动准备、辅导过程(具体环节设计、各环节设计意图);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画面与声音清晰;

个别辅导方案要求提供辅导记录及反思,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各类成果申报人应保证成果的真实性,须提交成果查重结果等证明材料,如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省心指中心将通报当地教育局,同时相关学校及当事人三年之内不得再申报省优秀项目评比。

二、评选活动安排

1.本次评审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经过地市推荐的教师可于2022年10月15日前登录之江汇教育广场在线完成各类评审成果上传(网址:http://yun.zjer.cn/),详见平台活动公告。

2.各市心指中心于2022年10月25日前在线完成本市优秀成果评比材料审核确认,并将电子汇总表报送至省心指中心,联系人:阮玲玲,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502室,邮编:310012,电话:0571—88800731。

3.省心指中心将于2022年11月组织专家对送报材料进行分类评选,并在省教科院网站上公示评选结果。


附件:1.2022年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优成果”评比·成果申报书

    2.2022年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优成果”评比·汇总表

    3.2022年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优成果”评比·承诺书

     点击下载正文及附件.doc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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