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普职分流问题被社会广泛关注。有人认为普职分流大体相当不合情,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分流政策容易引发家长的集体焦虑;有人认为普职分流大体相当不合理,很多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不好、办学水平不高,缺乏应有的吸引力……不过,仔细分析过去20多年的客观数据和教育政策演变,会发现其中另有原因。
2000年,全国中职在校生1144.36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8.79%,算得上普职大体相当。不过始于1999年的“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国家战略部署逐步影响到21世纪中职教育发展。1999年全国高校扩招了48%,其中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规模从1998年的108万人扩大到159万人,在原有高等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了适应急剧扩大的高等教育需求,2000—2004年间,全国有4223所相对优质的中职学校升格合并为高职高专院校,或者合并进入普通本科学校,中职学校由2000年的15935所缩减到2004年的11712所。“职普比”因此迅速下滑,到2004年全国中职在校生为1174.75万人,绝对数量虽然增加了30.39万人,但中职在校生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的比例仅为34.6%,5年间“职普比”下降了14.19个百分点,总量占比萎缩了29.08%。
按照“二八定律”,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从事高端管理工作的白领人才应该占二成,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蓝领人才应该占八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大量又紧迫的需求,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了现代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同时强调“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之后教育行政部门对中职扩招进行了部署,并着力推进“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等项目建设,鼓励中职学校招收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办学。一些地方将应届初中毕业生1:1分流到中职和普高学习作为“普职大体相当”,一些地方将中职招生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50%左右视为“普职大体相当”,还有一些地方将中职在校生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0%左右视为“普职大体相当”。不过湖南和大部分省市基于客观数据将中职在校生占高中阶段教育总数40%左右视为“普职大体相当”。
2008—2012年,全国中职在校生占高中阶段教育总数比例分别为40.54%、42.24%、42.8%、41.96%和40.65%,重新恢复到40%以上。但是,2010年至今,中职在校生绝对数量和占比均持续走低,2021年全国中职在校生总数为1311.81万人,相对2010年的历史高峰值1816.44万人减少了504.63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总数的比例下降到33.49%,相对2004年的历史低点还要少1.11个百分点。
近几年“普职大体相当”的政策概念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引发争议。如果考虑中职学校招收了20%左右的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绝大部分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职普比”不到3:7,而且经济越发达地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职普比”越低,这意味着应届初中毕业生事实上超过70%进入了普通高中学习,应届初中毕业生分流进入中职学校学习者不到30%。
从上述客观历史数据和地方实践案例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之所以出现“普职大体相当”争议,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人均受教育年限持续提高。2020年全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人均达到13.8年,相对2009年提高了2.8年,就业市场对劳动者教育要求水涨船高。二是高等教育迈进普及化阶段,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00年为11.2%,2010年为26.5%,2021年达到57.8%,读大学越来越容易,中职文凭不吃香了。三是由于中职学校相对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不强、地处县市、就业面向一线蓝领工人等因素,信息化时代中职教育吸引力不够。四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职普比”相对低,家长送孩子读普高、考大学需求越强烈。五是优质教育资源长期稀缺,而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追求永无止境,供需矛盾导致人人“如龙似凤”不可能。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层面因势利导作出了战略部署,2019年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大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要求夯实中职教育“重要基础”的同时,通过“优化布局结构”“普职融通”“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提质培优”等措施,增强中职教育吸引力;2022年4月,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之前“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调整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实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分类发展”,“分流”微调为“分类发展”,强调的是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相对有限的教育资源,进一步夯实中职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贯彻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需要省市县地方和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及时因地制宜出台配套落实政策措施,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分级负责,分层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需要社会各界客观认知“普职大体相当”的因与果,对中职教育“高看一等、厚爱一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作者何莉 汪忠明 单位分别系湖南工商大学、湖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