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并选树全省教书育人楷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54 号)精神,经遴选,拟选树许江等20名教师为首届“浙江省教书育人楷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单位和个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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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571-88008699,电子邮箱:yuanc@zjedu.gov.cn。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