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85号),经各地推荐和浙江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吴丹青等135名教师取得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厉志光等20名教师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经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上述人员职称取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各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做好职称聘任等相关工作,聘任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申报中小学正高级特设岗位的,请有关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做好相关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