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技工院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共有26名评审对象,经高评委办公室资格审查,关德彪等26人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3号)要求,现对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23日至3月1日。
五、联系部门及方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0571-87053069,电子邮箱:614877622@qq.com。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