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型社会”一词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一经提出,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到2025年,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到2035年,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如何判断技能型社会建设成效?笔者认为,技能人才待遇是检验的关键指标和重要标志。
技能型社会是党中央立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塑造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提出的发展图景。它有助于扩大中产阶层,畅通社会流动通道,实现共同富裕;有助于提高产业工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技能人才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目前我国技能人才数量急缺、待遇偏低。我国拥有9亿的劳动年龄人口,但技能人才总量不足,占比仅为26.8%,难以满足产业变革和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人社部公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最缺工”100个职业中,有36个属于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新进排行的25个职业中,有15个与制造业直接相关;短缺程度加大的34个职业中,有16个与制造业直接相关。
同时,我国技能人才队伍除总量不足外,还存在年龄偏大、结构不优、技能不高等问题。不少省份和地区技能人才后备力量不足,年龄结构呈现“倒三角”型,随着年龄段的递增,人数占比不断增大。另外,我国高技能人才占比不高,仅为技能劳动者总量的28%。笔者认为,造成以上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我国技能人才待遇普遍不高。与管理人才、科技人才等相比,技能人才待遇普遍偏低、社会地位不高,获得感不强。年轻人不愿意进工厂、进车间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技能人才是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技能人才待遇也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在全体人民奔赴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要抓住技能人才这个重点群体精准施策,激发这一群体的潜在力量,推动他们迈入中等收入行列,使他们成为橄榄型社会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
全方位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应从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多措并举,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通过技能实现人生价值。
经济待遇是技能人才通过劳动获取的工资、福利、奖金等,是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渠道。在当前技能人才收入偏低的情况下,实现共同富裕,亟须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有针对性地提高技能人才待遇。
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待遇,要使他们享受平等的公民权利,在城市生活中享有同等的市民权。要给技能人才提供落户、住房、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社保、职业培训、劳动时长等相应的生活、就业和继续教育保障,使他们能居有定所、安居乐业,推动全社会的技能积累和传承。
在政治待遇方面,要为技能人才提供更多参与经营管理决策的机会。通过提高他们在各类代表大会和委员会中代表、委员的比例,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或兼职、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行列等多种途径,提升技能人才的政治地位。要将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奖励表彰范围,同时纳入政府高层次人才计划中。探索从优秀产业工人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推动一线工人多元化成长成才。
只有技能人才实现体面劳动、舒心生活,工厂车间的职业岗位才有吸引力,能够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产业工人队伍,筑牢制造强国根基。这是建成技能型社会的鲜活昭示和生动体现,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工程。如此才能形成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尊重技能的技能友好型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可以说,技能人才待遇提高,既是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标志,也是考察技能型社会建设成效的核心要素,更是技能型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作者聂伟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