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刍议】挤掉“水分”的就业率不丢人 明确教育惩戒权,让教师依法举起“戒尺”
时间:2022-01-19 来源:《工人日报》

新闻:近日,华中师范大学公布的毕业生就业率引发热议。其数据显示,该校2021届本科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为73.78%,未就业率为26.22%。这一数据虽然有些低,却得到不少网友点赞。

点评:在人们印象中,高校公布的就业率基本都在90%以上,多数高于95%。然而,现实的感受却是,不少大学生初次就业并不理想。这次,华中师范大学坦诚公布毕业生就业数据,给就业率挤水分,让统计数据露真容,虽然数据不漂亮,却并不丢人,学校这种坦诚的态度和勇气难能可贵。

其实,一些高校就业率注水已经不是新鲜事,看似华丽的数据后面,常常会有不少小动作。如有的学校规定,要领毕业证的话,必须提交劳动合同或人才市场的存档证明,导致有学生去人才市场开存档证明;还有学生讲道,学校要求找不到工作就填灵活就业,有人核查问询就说在搞创业,做自媒体……种种操作,无非是为了让就业率数据变得好看一点,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与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经费等挂钩,有的高校为了这些利益,千方百计给就业率注水也就不难理解了。

但是,一些高校虚假的就业率虽然造就了表面繁荣,却难反映出大学生真实的就业情况。往小了说,这会让有关部门以及公众难以了解一所高校专业设置与社会岗位需求的对接情况,检验不出高校的教育成效;往大了说,不能为大学生就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会在一定程度上误导政府决策,可能影响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制定,反而不利于大学生就业。

因此,对就业率数据,各方尤其是高校要认真对待,说实话,报实数。这既是对大学生负责,也是对国家和社会负责。

新闻:近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学校、教师在教育惩戒实施中的直接主体和依法规范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还细化了教育惩戒的实施要求,明确了教育惩戒的保障、教育惩戒的救济等内容。

点评:教育惩戒是辅助教育教学、教育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让学生明事理知得失的“善意戒尺”。然而,教师敢不敢用这把“戒尺”,如何用、能用好,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只有赞赏、没有惩戒的教育注定是不完善、不科学的教育,但过度的、不规范、不科学的教育惩戒,也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如近期北京某小学一年级老师因为一名女生在同学朗诵时捂耳朵,就责骂该生,甚至发动全班学生一起“讨伐”她,视频传播后引发热议,有不少网友认为,两位老师的行为已经超出了训导或惩戒的范畴。

2021年3月开始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赋予了教师惩戒权,与此同时也规定了惩戒的边界。明确教师惩戒权,主要是为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解决教师不敢管、不愿管的问题;二是解决不善管、不当管的问题。

如何确保教育惩戒既达到惩戒的初衷和成效,又兼顾学生的权益,最关键就是做到依法规范。天津市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无疑就是依法规范教育惩戒的最好干预和匡约。

依法规范教育惩戒,一方面要获得家长和学生的认可与支持,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和学校还要强化教师科学惩戒观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用严管善治规范教育惩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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