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刘康(徐想 摄)
1月7日,国新办举行《“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刘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不断壮大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的技能人才队伍,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规划》专门就完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完善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打破“天花板”“隐形门”,形成技能人才纵向职业技能等级阶梯,探索拓展技能人才“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横向上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等相应人才可贯通发展。
二是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将评价结果和使用、待遇挂钩。目前,全国已遴选3100多家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有11000多家企业已备案开展自评。
三是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落地落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技能激励办法。
四是加强对技能人才的表彰激励。完善以国家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中的倾斜力度。做好目前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
五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技能人才搭建展示精湛技艺的平台,促进技能人才实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
同时,推动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通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方式,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给予相应职业培训补贴,推动后备技能人才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