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党委统战部、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台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台办研究制定了《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doc
浙江省教育厅
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