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进入关键期,面临现代化转型的全新任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更加倚重高水平的技能型人力资本,技能人才队伍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历史时期发挥关键作用。企业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支柱,是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开发的主体,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政策的出台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支撑。
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是职业培训工作主动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国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创新,突出企业的主导作用,是促进产教融合、缓解工学矛盾的有效手段,助力破解我国技能人才队伍存在的“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配置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为新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技能型人力资本。
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特色”和“新”,主要体现在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本土化和创新上。学徒培训是培养后备技能人才的重要方式,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不同国家采取的模式也不尽相同。我国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旨在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通过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组织企业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参加新型学徒培训,建立长期、稳固的企校合作模式,创新企业职工培训方式,完善培训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加快企业青年技能人才的培养。
各方主体在实施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过程中,应主要把握三方面重点。一是强化培训,聚焦能力。职业技能是技能人才最重要的能力素质,新型学徒制遵循“能力本位”原则,确保培训目标与企业的需求紧密结合。能力本位的本质特征是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面向企业生产一线,培养目标是各行业熟练劳动者和社会需要的技能人才。能力本位把增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作为首要任务,能够使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需要。二是紧盯需求,以用为本。新型学徒制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以用为本”的人才开发规律,紧扣经济产业发展需求调整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合理配置资源,着力提升技能型人力资本开发效能。培训工作由企业担负主体职责,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开展大规模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等。三是加强激励,综合施策。通过完善经费补贴政策、健全企业保障机制、建立奖励激励机制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开展大规模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
在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过程中,应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还要注重质量控制。政府的角色是引导者,负责制定“规则”,提供政策和必要经费支持。企业的角色是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主体,在整个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全程组织实施和负总责。企业的主体作用体现在确立学徒范围、选拔导师、岗位培养等方面。由于企业的主业是生产经营,可投入精力有限,而院校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课程建设、教学组织与实施等方面拥有天然优势,应与企业结为“伙伴”并根据其实际需求,在教学培训资源方面提供服务。补贴标准的合理性及支出的合规性则是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督重点。另外,企业导师配备、学徒稳定情况、企业师徒立项、学徒工作绩效提升等要素适用于评估企业主体;教学实训资源配备、导师授课评价、项目组织实施进程等要素适用于评估院校主体。
(作者童天 系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