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筹建丽水技师学院的请示》(丽政〔2020〕25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筹建嘉善技师学院的请示》(善政〔2020〕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吉云教育科技集团直接筹建丽水技师学院,学院性质为民办技工院校,业务工作接受丽水市人力社保部门指导和监督。同意在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筹建嘉善技师学院,学校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不变。2所技师学院筹建期均不超过3年。
二、你们要按照《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要求,坚持特色发展,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校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和专业建设,加快推进各项筹建工作。省人力社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加强对筹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条件成熟时及时组织验收。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