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我部对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提交的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予以备案和公布。
一、我部汇总备案的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697个(其中,本科专业311个、专科专业386个),专业点29907个(其中,本科专业点16220个、专科专业点13687个)。备案专业自即日起可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jxjy.moe.edu.cn/)查询,具体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培养层次、学习形式、修业年限以平台公布为准。
二、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和全国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将以备案的专业、专业点等数据作为招生管理服务的依据。各地各高校须严格按照我部备案公布的招生专业组织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跨省招生的专业按照拟招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执行。
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专业设置指导,优化区域专业布局。我部将继续加强专业设置规范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以专业设置管理为切入点,不断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整体质量和水平。
教育部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