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从立法层面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和管理体制,是促进劳动者素质提高、适应新形势与新任务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当前职业教育诸多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必将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关心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多次就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推动我国职业教育走上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快车道,培养了一大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新形势下发展职业教育,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优化制度设计,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将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的一种类型来发展,就要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本科职业教育培养体系。目前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处于专科层次。更好适应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对职业教育的迫切需要,应该适当发展一定数量的本科甚至研究生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从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等目标,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既要完善体系框架,更要提升质量和水平,这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题中之义。此次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提出“国家推行学徒制度”,健全职业教育社会评价机制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面向未来,还要坚持以点带面,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教育学院和学科,继续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应着力提升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办学水平、服务能力、国际影响,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培养高素质操作技能型、技术技能型、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打造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引领职业教育实现现代化,进而提高人力资源的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改革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加强统一协调,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推动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形成开放多元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此外,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也要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和管理体制,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才能更好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撑。(作者周洪宇 为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