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执委函〔202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办好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营造风清气正的赛事氛围,现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安全、廉洁自律工作做如下要求,请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参赛办赛廉洁自律
1.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大赛期间各类人员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先,强化纪律约束,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办赛的良好氛围。
2.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各有关单位在办赛、参赛过程中,务必贯彻、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搞不切实际的各种形式主义活动;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用餐,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安排宴请;不准超标准住宿,严格执行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宿标准;严格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必须由个人自理;严禁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旅游等活动,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
3.实行廉政责任主体制。各赛区组委会、各赛区执委会、各赛项执委会、有关单位要建立廉洁办赛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握好赛前宣传、赛中检查和赛后处理三个环节,做到公正办赛与廉洁办赛贯穿始终。
二、加强办赛安全管理
1.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各赛区由赛区执委会牵头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赛区内所有赛项的安全工作,赛区执委会主任为该赛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赛项成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赛项筹备和比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赛项执委会主任为赛项第一安全责任人。各地参赛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确定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承诺书,与赛项责任单位一起共同确保参赛期间参赛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在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各赛项承办单位与承办校需对参赛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源于实际生产过程的赛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防范制度,并在赛前对选手进行培训,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3.加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赛项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进行检查,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比赛内容涉及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中,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4.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各赛区(赛项)执委会须加强与交通、公安、消防、卫生、食品、质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证比赛安全进行。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坠物、用电量大、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参赛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抢救设施。严格按照各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营造和谐大赛氛围
1.加强文明参赛。参赛师生应树立正确的参赛观,把技能大赛作为教育教学重要环节,杜绝锦标主义。应文明参赛,服从裁判统一指挥,尊重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展示良好参赛风貌,参赛期间严禁饮酒,严禁利用微信群、QQ群等发表虚假信息和不当言论。对比赛过程中的争议问题,参赛师生要按大赛制度规定程序进行申诉。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鼓动或参与闹事。对不按照大赛制度参赛,在比赛过程及有关活动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参赛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所在学校1-3年的参赛资格。
2.加强大赛制度学习。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各赛项领队、参赛师生认真学习《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按照制度规程参赛,杜绝违规。
3.确保公平、公正。各赛区执委会、赛项执委会应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管理办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申诉程序,建立畅通的申诉渠道,公布监督仲裁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认真调查、及时解决比赛组织过程中产生的异议,并向申诉方反馈处理结果。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廉洁办赛要求,加强疫情和风险防控,确保大赛“精彩、高效、廉洁”,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