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5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网站

杭教办职成〔2021〕46号


有关区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杭技工学校、杭州绿城育华学校: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1〕1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杭州市区(指原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和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1.各招生学校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学校专业实际,确定自主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含“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班),并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各招生学校自主招生专业应为能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示范、品牌或特色专业,自主招生的专业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专业总数的50%,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0%。

各校自主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未列入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不得进行自主招生。

二、基本要求

1.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

2.各招生学校要依据《招生工作通知》及本《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校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须包括招生专业和计划、报名条件、测试方式、成绩评定、录取规则等内容。各校的实施办法经我局审核批准后,于5月7日起在杭州教育网(edu.hangzhou.gov.cn)和各招生学校校园网公布并组织实施。

3.考核程序:考生先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即视作完成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志愿的填报,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后,列入自主招生阶段录取。

4.录取原则:以考生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加分)按一定权重组成考核总分(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所占权重为1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为90%),并根据考生志愿及考核总分,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三、专业适应性测试报名

1.报名条件:杭州市区考生须符合《招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条件和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前置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须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是唯一网址,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家长指导下,于规定时间(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4日8:00至5月15日18:00)选择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和专业志愿。5月15日18:00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关闭后,考生所报志愿将不得更改。请考生和家长务必提前阅读和了解各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每名学生只允许填报一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4个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含“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班专业志愿和其他专业志愿)。

四、专业适应性测试

1.5月17日10:00后,各招生学校通过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报考本校自主招生专业适应性测试学生名单,5月18日17:00前,招生学校上传考生试场安排等信息。

2.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于5月21日向就读初中学校领取《2021年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个别生于5月21日下午(12:30—16:00)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二楼大厅领取《报名表》。

3.各招生学校统一于5月22日组织专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和《报名表》原件到报名学校参加测试。

4.各招生学校于5月24日前将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报我局审核,5月26日,专业适应性测试合格考生成绩在杭州教育网和各招生学校校园网公布。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即视作已完成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志愿填报。

五、录取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根据各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按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核总分,在自主招生阶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已报志愿,纳入集中统一招生阶段的招生录取。

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招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不足名额纳入学校集中统一招生计划。

六、其他要求

各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经我局审核批准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1:2021年杭州市区职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doc

附件1-2:2021年杭州市区技工学校自主招生计划.doc

附件2:2021年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表.doc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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