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高等学校: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关于做好第七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浙文明办〔2021〕2号,见附件)要求,现将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第七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5个奖项,全省共表彰30例,每类表彰6例。省属高校向省教育厅党委报送人选,省教育厅党委推荐名额3例,类型不限。
请严格按照浙文明办〔2021〕2号通知要求的程序和标准,择优向省教育厅党委报送人选。每校推荐名额不超过1例,类型不限,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职员工或学生。省教育厅党委将从各校报送的人选中择优推荐3例。
请于2021年4月22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邮寄至省教育厅人事处,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2840395421@qq.com。联系人:阮伟群,电话:0571-88008852、13588054001,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关于做好第七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浙文明办〔2021〕2号).pdf
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