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21年初中学校提升培优行动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1-04-01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浙教办函〔2021〕6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2021年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初中教育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0〕52号),现就落实2021年初中学校提升培优行动任务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初中提升行动

(一)确定学校名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初中教育的指导意见》,结合各地初中强校工程有关行动方案,各地要制定区域初中学校提升刚性指标,将某些方面需重点支持软硬件建设提升的区域内初中学校列入提升行动。列入提升行动的初中学校按不少于当地公办初中学校数的三分之一确定。2021年全省列入提升行动的初中学校共500所,各市任务数分配如下:杭州市75所、宁波市67所、温州市98所、嘉兴市36所、湖州市24所、绍兴市44所、金华市51所、衢州市18所、舟山市8所、台州市57所、丽水市22所(详见附件1)。在确保以上保底任务数的前提下,允许各市对县(市、区)的任务做适当微调,具体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把握确认。各地须在2021年5月底前发文明确列入提升行动的初中学校名单。

(二)制定“一校一案”。名单确定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及督导、教研等部门要会同有关初中学校制定提升行动“一校一案”并启动实施。列入提升行动的初中学校一般每三年为一轮,进行重点支持和建设。通过评估达标的,下一轮不再列入。各地须在2021年6月底前制定推出提升行动“一校一案”并启动实施。

二、实施好初中培优行动

以创建浙江省现代化学校为主要载体,大力推进初中培优行动。2020年全省已有43所初中学校公布为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详见浙政教督办函〔2021〕5号,各地分布情况见附件1)。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明确2021年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申报有关要求(详见浙政教督办函〔2021〕8号),各地要积极组织初中学校参加申报。

2021年各县(市、区)争取累计有1所以上初中学校创建成为浙江省现代化学校,各设区市争取累计县均有1所以上初中学校创建成为浙江省现代化学校。

三、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各地须不折不扣完成初中学校提升培优年度任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填报列入2021年提升培优行动的初中学校信息(详见附件2),报设区市教育局汇总,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核实;设区市教育局要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列入提升行动的初中学校信息汇总表通过钉钉报送省教育厅备案。联系人:基础教育处刘佳,电话:0571-88008831,13665738924。

列入提升行动的初中学校“一校一案”提升方案电子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21年7月底前报各设区市教育局核实备查。

“省教育厅数字政府民生保障模块”将每周收集2021年重点任务的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及时将推进初中学校提升培优行动的特色和亮点工作,以及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通过钉钉推送到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陈颖淑、刘佳,电话:0571-88008693、88008831。

附件:

1.列入2021年提升培优行动的初中学校任务分配表.doc

2.列入2021年提升培优行动的初中学校信息汇总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