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函〔2021〕5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经各地推荐和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任敏龙等139名教师取得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梁甘冷等20名教师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经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上述人员职称取得时间为2020年12月,各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做好职称聘任等相关工作,聘任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申报中小学正高级特设岗位的,请相关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做好相关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