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26县人力社保支撑促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4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厅。
联系人:就业管理中心周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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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26县人力社保支撑
促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市、山区26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局),人民银行:
为进一步增强山区26县(以下简称山区县)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引进高端人才。鼓励山区县设立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出站后到衢州、丽水山区县民营企业工作的,省财政视情给予补助。
二、加大“飞地”人才扶持力度。允许山区县“飞地”人才参照社保或个税缴纳地相应人才标准,在落户、购房资格、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支持符合条件的“飞地”人才申报省级有关人才计划。
三、职称评审给予适当倾斜。山区县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倾斜。适当提高山区县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全省卫生中级资格考试时,单独划定山区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农村医疗卫生单位的省定合格分数线。在卫生高级自主评聘方面,重点考核基层卫生人员解决常见病、多发病、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服务基层的能力水平。
四、加强智力帮扶和服务。支持山区县在全省性招聘大会和浙江人才网开设招聘专区,山区县企业参加省人才市场组织的引才活动,免收参展费。
每年从发达地区选派教育、医疗、农业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赴山区县挂职,开展传帮带,服务期限1-2年,派出单位可对挂职人员给予绩效工资倾斜,服务经历作为职称、岗位优先晋升的依据。
五、强化技能人才支撑。给予山区县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倾斜支持,适当放宽山区县特色产业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准入条件,支持承办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
支持山区县设立技工院校,提升技工教育办学层次。山区县新办技工院校(含企业办学)的,省财政分别给予技师学院(含筹建)2000万元、高级技工学校1200万元、技工学校800万元的奖补,鼓励省内优质技师学院到山区县设立分院,并享受同等奖补。
六、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支持山区县招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分配全省招录名额时给予适当倾斜。有条件的山区县,可将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纳入见习对象,见习期限最长可延至24个月。认定省级见习示范基地时,可适当降低山区县申报条件。
七、加强创业扶持。有条件的山区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至100万元,给予利率优惠;高校毕业生享受重点人群创业扶持政策的毕业年限,可从毕业5年以内放宽至毕业10年以内。认定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时,给予山区县倾斜支持。
八、加大资金支持和激励力度。在分配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省政府督查激励名额、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方面给予山区县适当倾斜。
九、加强工作指导。建立省人力社保厅处室与山区县“一对一”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山区县人社干部培养,指导协调山区县与省内发达地区人力社保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本意见的“山区县”指衢州、丽水两市的所辖县(市、区),以及淳安、永嘉、文成、平阳、泰顺、苍南、武义、磐安、天台、仙居、三门等县市。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