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推荐项目面向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含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入选课程的授课教师及团队自动认定为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本次我省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由学校自行报送教育部除外)可推荐职业教育课程9门、教学研究中心1个,普通本科教育课程6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优先推荐)、研究生课程2门、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1个(已建有校级中心且运行1年以上的优先推荐),继续教育课程5门、教学研究中心1个。
各申报单位对应相应层次,按每类申报项目限额1项的要求(设区市教育局仅推荐中职课程项目),认真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选树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和《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详见《通知》附件)的WORD文档、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压缩文件包请使用单位名称)报送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职业教育项目和继续教育项目可在申报表后附有关佐证材料目录,具体内容可提供网站链接,并确保能够正常打开)。其中本科教育项目和研究生教育项目通过钉钉报高教处,本科教育项目申报联系人:卢燕,电话:0571-88008990,研究生教育项目申报联系人:王一,电话:0571-88008981;职业教育项目和继续教育项目报职成教处,邮箱:jyt_zcj@126.com,职业教育项目申报联系人:徐梦佳,电话:0571-88008707, 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联系人:周仙宝,电话:0571-88008681。
省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汇总报送。本科教育项目和研究生教育项目名单确定后,省教育厅将通知相关学校登录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平台(网址:kcsz.chinaooc.cn)进行网上申报,各校下载打印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21年4月2日前寄至省教育厅高教处。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名单确定后,省教育厅将通知相关学校打印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后于4月2日前寄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三、其他
(一)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推荐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把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评内容。
(三)请各申报单位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发掘课程思政建设典型做法,大力推广课程思政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入选我省推荐教育部的示范项目,将自动认定为相应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有关示范课程资源,省教育厅将推送省级有关平台展示,推动课程思政建设优质资源更大范围共享。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