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执委函〔2021〕5 号
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以下简称改革试点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大赛执委会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规定和改革试点赛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决定开展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突出贡献奖”“优秀工作者”和“优秀裁判员”推荐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贡献奖
“突出贡献奖”颁发给为2020年改革试点赛作出突出贡献的赛区、承办地、承办院校和合作企业。
1.承办地基本条件:赛项筹备和实施工作进展顺利,保障工作到位,参赛师生评价高。
赛区执委会负责推荐1个单位,大赛执委会将根据改革试点赛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审核评定获奖单位。
2.承办院校基本条件:能自觉遵守大赛各项规章制度,精心组织,全力保障大赛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大赛各项任务且获得参赛师生一致好评。
赛区执委会负责推荐优秀承办院校,推荐数量不超过10所院校。大赛执委会将根据参赛院校师生对承办院校的评价,审核评定获奖院校。
3.合作企业基本条件:能自觉遵守大赛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大赛筹备工作,资助大赛资金和设备,圆满完成大赛任务且获得参赛师生的一致好评。
赛区执委会负责推荐优秀合作企业,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大赛执委会将根据合作企业的支持能力和服务水平,并结合参赛院校师生对合作企业的评价,审核评定获奖企业。
二、优秀工作者
“优秀工作者”颁发给为2020年改革试点赛作出贡献的赛项专家、监督仲裁员和赛务工作人员(含赛区和承办学校工作人员)。
基本条件:在赛事筹备、组织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大赛各项制度规定,为赛事成功举办付出辛勤劳动,贡献突出,且获得参赛师生的好评。
赛区执委会负责推荐赛区或承办学校工作人员,每个赛项推荐1名。赛项执委会负责推荐赛项专家,每个赛项推荐1名。大赛执委会将根据参赛院校师生对赛项工作人员的评价,对各赛区、赛项推荐的优秀工作者进行审核评定。
赛项执委会和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荐优秀监督仲裁员,每个赛项推荐1名,根据监督仲裁员履职工作情况,结合参赛院校师生对赛项监督仲裁员的评价择优评定。
三、优秀裁判员
“优秀裁判员”颁发给为2020年改革试点赛执裁工作作出贡献的赛项裁判员。
基本条件:能严格执行大赛各项制度规定,作风正派、执裁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得到裁判团队及参赛师生的广泛认可。凡有投诉记录的一票否决(恶意投诉除外)。
赛项执委会负责推荐优秀裁判员,每个赛项推荐1名。大赛执委会将根据参赛院校师生对赛项裁判员的评价进行审核评定。
四、材料报送
请相关单位于2021年2月22日之前,将填写好的推荐表(见附件)打印盖章后(一式一份),邮寄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并将推荐表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纪付荣 010-58582423
袁 涛 010-58581135
邮 箱:2021@chinaskills-jsw.org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综管楼211室
邮 编:100120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代章)
2021年2月3日
附件:关于推荐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突出贡献奖““优秀工作者”和“优秀裁判员”等的通知.pdf
附件: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突出贡献奖、优秀工作者、优秀裁判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