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3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发布范围
(一)全省各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下同)须编制和发布本校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学校年报)。
(二)各设区市教育局须编制和发布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地市年报)。
二、内容要求
(一)关于学校年报。各项数据应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相一致,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1)。
(二)关于地市年报。要反映本地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取得的成就、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各中等职业学校应成立质量年度报告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鼓励专业评估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学校年报的编制工作,以增强报告的客观性和可信度。编制完成后在学校网站设置专栏发布本校的学校年报。
(二)各设区市教育局应组织、指导和推动行政区域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确保学校年报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反映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状况;及时完成本区域中等职业教育质量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设置专栏发布地市年报。
(三)鼓励各地各校通过多种渠道发布质量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省教育厅将择时抽查各地各校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情况,并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发布省级年报。
四、报送要求
(一)各设区市教育局报送材料包括:地市年报、学校年报(WORD电子版);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情况汇总表(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1年2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和省教育厅职成教处。情况汇总纸质版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后寄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刘冰雪,电话:0571-88827418,电子邮箱:767524972@qq.com,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505室。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詹丹辉,电话:0571-88008886,电子邮箱:jyt_zcj@126.com。
2.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参考提纲.docx
3.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情况汇总表.docx
4.2020年度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情况汇总表.docx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