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于职业院校毕业生。”“2019年以来,教育部批准了22所学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打破了职业教育止步于专科层次的‘天花板’。”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日前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一组数据引发广泛关注。
职业教育广受重视
陈子季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之前已经有两所独立学院转设成职业大学,教育部正在研究,下一步将在高水平的高职院校中,选择一部分专业,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批后,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这样的调整,在业界看来,不无道理。“一方面,中国处于创新型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急需大量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通过应用型本科教育和职业教育,可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支持,培育更多的大国工匠。另一方面,在全球技术进步不断加速、国内又不断进行结构调整的时代,大量的职业技能会经历更短的半衰期,未来的年轻人只有不断地更新技能,不断地探索跨界融合,才能够保持市场竞争力。”中国人民大学特聘研究员、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高级经理凌航焜对记者说。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教育部配合国家发改委培育800多家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建设21个产教融合型城市,构建了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产教融合新模式。成立了1500个职业教育集团,3万多家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组建了56个行业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遴选了73家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绝大多数是行业的龙头企业、“小巨人”企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参与企业有2200多家。
打破天花板
据悉,早在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就开宗明义地对职业教育的定位进行了重新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也意味着职业教育是和普通教育平等的类型教育,而不是低于普通教育的层次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既有专科层次,也有本科层次,还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层次,如专业硕士、工程博士等,这些都是职业教育。
以山东为例,据山东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邓云锋介绍,2020年山东省有2.5万学生过了普高线,但是没有到普通高中,而是到了中职学校;有2.4万学生过了普通本科线,但是没有去普通本科,而是去了高职院校。
“原来职业教育发展不受待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未来的发展有‘天花板’。现在教育部大力推动、稳步发展职教本科,构建起了中职、高职、职教本科相衔接的培养体系,吸引力大为增强。” 邓云锋说。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高职院校要扩招100万,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今明两年继续扩招200万。
而据陈子季介绍,相比于2018年,2019年高职扩招超额完成了116万,今年的高职扩招工作进展也比较顺利。
“只有把职业教育建设设为类型教育,整体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才能有助于形成崇尚技能而不是只强化学历的社会氛围,才会引导更多人投身到大国工匠这样的一个社会洪流之中。”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
熊丙奇认为,推动职业教育向“类型教育”转变,就必须改革教育管理与评价体系,切实消除对职业教育的歧视,同时落实和扩大学校的自主权,以此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质量和吸引力。
形成同频共振
当下,在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下,专业、企业与产业“同频共振”的职业教育新格局正在形成。
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邬柏儿表示,如今校企互相依赖、互相成就,逐渐成为利益和命运的共同体。
“我们在初创时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借助国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由宁波市政府牵线搭桥,聘请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级教学名师、化工专业带头人孙向东教授担任总工程师,仅用几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石油树脂生产工艺路线优化,使当时处于停滞状态的公司重新运转,一年实现扭亏为盈,产值三年翻番。“邬柏儿说。
“在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合作的过程中,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其资源优势、技术力量和人才支撑,提升了企业发展绿色化工产业的信心。同时,企业也利用自身的平台、项目、资源,帮助学校培养了既懂理论知识、又会实际操作的人才。” 邬柏儿说。
“校企合作成功的关键还是互惠共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马晓明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华为合作,创立了“课证共生共长”人才培养模式,把企业面向在岗工程师的培训认证和高职教育结合起来,解决了职业教育和行业企业发展脱节、教育标准滞后于企业标准、教学内容落后于技术发展的问题。通过这样的合作,使得学生进入企业就能上岗,减少了企业对学生职后培训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等。在此基础上,华为鲲鹏人才培养中心、 5G人才培养中心等多块牌子相继落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教育部将继续围绕基于“双轨”的双通制,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健全普职融通制度,健全国家资历框架制度,规定职业教育的学生和普通教育的学生学习成果等级互换关系,进而规定在特定领域两个教育系列的学生都享有同等权利。(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