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总结材料和申报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0-12-24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年度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规划,确保竞赛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经我部研究决定,现就报送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总结材料和申报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总结

请列入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各主办部门(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30号)要求,于2021年1月6日前,将2020年竞赛工作总结、《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件1,并登录https://jnrcbz.cettic.gov.cn/填报相关信息)、《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附件2)以及自行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分别报送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关于2021年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主办单位应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中央企业集团。举办跨行业(系统)竞赛活动的可申报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举办单一行业(系统)竞赛活动的申报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部门(单位)应具备举办相关职业技能竞赛的实践经验,有竞赛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持能力,并能承担相应的经费。应统筹安排竞赛举办时间,不宜集中在四季度。

2.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工种),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设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重点领域(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生活照料服务)等国家战略需要的职业(工种)可酌情申报。

3.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可申报不超过6个竞赛职业(工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可申报不超过4个竞赛职业(工种)。

4.根据各部门(单位)申报情况,我部将统筹考虑各类赛事安排。

5.列入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但因疫情影响尚未组织完成的赛事主办单位,不再申报2021年竞赛计划。

(二)材料要求

请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中央企业集团在总结分析历年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请于2021年1月8日前,将申报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申请、《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附件3)、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参考大纲见附件4)等相关材料纸质版盖章分别报送至职业能力建设司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拟初次申报举办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还应提供拟竞赛职业(工种)的背景情况、举办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可行性报告和曾经举办过该职业(工种)竞赛的相关资料。逾期未申报的,将不列入2021年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联系人:李乐苗

电  话:84208443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  箱:WSC_msc@163.com

(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联系人:段倚虹

电  话:84661072、84661070(传真)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邮  箱  jingsaichu2020@163.com

附件:

1.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

2.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

3.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

4.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参考大纲)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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