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03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浙教办函〔2020〕26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及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包括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和中职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1+X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

面向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或拟试点院校专业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为期10天80学时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职业技能培训方法、X证书内容融入人才培养方案技巧等,完成培训通过考核的颁发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师资培训结业证书。根据前期培训需求统计,本次拟组织开展15项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计划完成培训750人。其他证书项目由于培训需求数不足,无法单独组班,省教育厅将会联系相关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纳入其统一培训计划。

1.建筑信息模型(BIM)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数字创意建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数控车铣加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Web前端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汽车运用与维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7.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8.跨境电商B2B数据运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9.财务共享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0.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1.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2.物流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3.研学旅行策划与管理(EEPM)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4.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5.建筑工程识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中职学校骨干教师培训。

1.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组织信息技术类、旅游服务类、加工制造类、财经商贸类等180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研教改课题(项目)、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技能比赛并获奖的中职学校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2周的培训。重点包括专业建设、课程设计与开发、团队组织与引导、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教研科研方法等。

2.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训。组织交通运输类、加工制造类、财经商贸类、轻纺食品类等150名从事中职学校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2周的培训。重点包括技术技能实训、专业教学法应用与实践、课程开发技术与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等。

3.职业院校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组织加工制造类、财经商贸类90名中职学校有发展潜力的管理干部、骨干教师,以“师带徒”模式进行为期2周的跟岗访学,通过参与培训院校教育教学实践和管理工作,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4.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组织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加工制造类80名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2周的协同研修。重点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接续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研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研科研项目交流与合作等。

5.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组织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60名中职学校专业课骨干教师,依托中职“名师”“大师”工作室进行为期2周的培训。重点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提升教师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等。

6.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组织40名中职骨干培训者和职业教育管理干部,进行为期5天的专项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围绕课程与数字化资源开发技术,开展微课、幕课设计与制作、视频拍摄剪辑、课程教学等培训。

7.教师企业实践。组织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50名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采取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进行为期2周的企业实践。重点学习掌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等领域,以及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技能要求等内容,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结合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发掘学校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

二、组织方式

(一)培训承办机构。1+X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由我省有关参与试点的院校联合有关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承办实施。中职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由国家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承办实施。实施计划详见附件1、2。

(二)1+X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学员报名。请各校结合前期反馈的培训需求数,于11月9日前确定参训教师并完成报名。应用型本科、高职院校请将参训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电子邮箱shengpei@zjut.edu.cn。中职学校请登录“省教育培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xglpt.zjedu.gov.cn),选择指令性培训—省级骨干培训相应项目推荐参训教师。

(三)中职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学员选派。各地培训名额按照设区市中职分科专业教师规模分配,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统筹选派符合条件的参训教师,通知有关学校于11月9日前通过“省教育培训管理平台—指令性培训—省级骨干培训”推荐参训教师,并审核确认本地区学员选派完成情况。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要求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各培训项目具体时间以承办院校发送给参训学员的培训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各承办院校及基地。

四、培训经费

2020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经费已由省财政拨付给各高校和各市县(中职学校)。参训教师向培训机构缴费后回本单位报销,各单位在相应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承办机构培训收费标准严格按我省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执行,其中1+X证书试点师资培训费按10天计不超过3200元。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将其作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培训名额分配计划认真组织学员选派工作,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学校选派相应教师参加培训。

(二)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要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培训方案审核、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各培训承办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培训办班疫情防控举措,确保培训安全顺利完成。

(三)各校要帮助参训教师协调处理好工学矛盾,支持相关教师参训,学员报名完成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教师完成培训计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王晟,电话:0571-88008925;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孙国良,电话:0571-85290492、88320488;省教育技术中心孙帆,0571–87881637。

附件:1.1+X证书试点师资培训项目实施计划表.doc

          2.中职学校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计划表.doc

          3 .高校参训教师信息汇总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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