瘟疫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一直广受关注。有经济史学家认为,欧洲中世纪大瘟疫(黑死病)与中西方近代发展的大分流密切相关。瘟疫引发的人口冲击改变了劳工供求关系,使得劳动力在多数地方变得更为稀缺,激发了行会内包括学徒制在内的各种制度的变迁。由于资本劳动比上升,工厂主有动力去研发更节约人力的技术,工业革命的火苗由此燎原[1]。不过,也有研究发现,瘟疫会对区域经济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1629-1630年,瘟疫重创了意大利北部城市。劳动替代型技术创新并未出现在这场瘟疫之后,相反,人力资本短缺使得技术技能密集型产业的发展难以为继,资本逃离意大利北部的城市和工厂,进入更加安全和有利可图的农村和土地,导致上述城市经济发展受到抑制[2]。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扰乱了社会运行的正常轨迹。诸多研究者和观察家已深入讨论了本次疫情对各行各业的影响。其中一些关注在经济层面与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紧密相关,值得提出来与学界同仁专门讨论。其一,在我国疫情爆发之初,即有跨国企业要求供应商加速将生产线转移至越南等东南亚基地的进程。疫情过后,产业链的转移会加速么?这种转移会对职业教育带来何种影响?其二,在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之后,复产复工成为社会焦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院校行动的差别,反映了我国职业教育融入区域经济的客观情况。职业院校融入区域经济的决定因素是什么?下文中,笔者将围绕上述两个方面分享一些个人的思考,并期待学界同仁批评指正。
一、产业转移是否会发生,将对职业教育带来何种影响?
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门类最全、配套最完备的制造业体系,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体量接纳“中国制造”的全部。新冠疫情爆发之初,随着苹果等以中国为主要生产基地的跨国企业股价遭受重创,一些西方媒体大肆宣扬过分依赖中国制造的风险。美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声称,中国新冠疫情有助于工作机会回流美国。疫情是否会导致订单乃至产业的持续转移,确实引发了国内不少人的担忧。
随着全球疫情扩散,其他国家出现大面积停工,中国反倒成为了世界上生产能力最稳定的地区,资本市场也迅速矫正态度,上述担忧已然不复存在。但是,产业转移的长期趋势和动力并未消失。根据产业区位理论,在完全竞争且产品价格固定的假设下,工业活动的区位选择取决于生产成本。工业化早期,由于劳动力可以流动,运输成本在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往往是决定工业区位的首要因素,因此最早的工业区往往在沿海地区。随着交通运输便捷性的提高及其在生产成本中占比的下降,劳动力因素的重要性提升,成为影响工业经济活动最重要的因素,工业企业也开始不断向劳动力成本更低、劳动效率更高的区域转移。
事实上,我国制造业产能迁移的趋势在疫情之前已持续了很久。这种趋势既包括从东部沿海向中西部地区的国内转移,也有一部分是向东南亚等海外地区转移。人工成本占比较高的产业转移动力较强,故首先转移的以纺织、玩具、鞋服等行业为主,主要流向东南亚国家。不过,产业转移也受到产业链复杂性的限制。当一个区域产业链集群形成后,尤其是与产业链适配的价值链(上游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物流、金融等)也在本地形成聚集,产业链转移的概率将大大降低,故电子、汽车等行业的转移难度要大得多。随着国内交通成本的下降、物流时间的缩短,我们更多看到上述产业在国内更大的区域半径里形成产业链集群,而非流向海外。而伴随着中美贸易纷争的加剧,全球产业链布局调整或将加速。
人口红利和教育红利(尤其是职业教育红利)的此消彼长,是影响我国产业竞争力、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工资水平不断提高,我们正在一部分制造业上失去优势。对于这部分低端制造业的转移,无需过分担心。从东部沿海鞋服产业聚集区的田野调查来看,该区域的职业教育很敏锐地感知到了上述市场信号,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早已下降,校企合作项目也更多从生产性岗位向非生产性岗位转移,职业院校参与其技能人才培养的规模和深度已然在弱化。而从电子、汽车等行业来看,招生和校企合作的规模在扩大,深度校企合作项目也正在探索中。不过,产业转移也确实给职业教育领域带来了重大挑战:职业教育存量资源(师资、实训设备等)一旦形成,很难根据产业转移而迅速调整,简单裁撤是对优质存量资源的巨大浪费。在产业流入地,优质的职业教育资源往往是稀缺的。通过职业教育跨区域合作,破解产业转移后的职业教育资源充分利用问题是关键所在。省内跨地市的产业转移及其职业教育跨区域合作问题,部分省份解决的尚可;而跨省的产业转移及其相关职业教育跨区域合作问题,“小规模、短期性、援助性,外部和内部保障条件还不具备”的论断[3],时至今日依然成立。区域内的政校企良性互动、深度产教融合只在少数地区可以做到。产业转移背景下的职业教育跨区域合作,需要中央层面的区域合作指导协调机构,需要更加精细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将对我们的治理体系提出更大的考验。
二、产教融合,成败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在疫情得到控制进入复产复工后,一位职业院校内部的观察者在交流中告诉笔者:一些学校“赶着学生去企业”,一些学校“压着学生在家里”。上述差异,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院校融入区域经济的客观情况。
在比较历史的视野下,通过对职业教育技能供需关系的相关行动者(雇主、技能工人、国家和行业协会)的分析,学界已经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技能形成多样性(美国的自由主义系统、日本的分割主义系统、法国的中央集权模式、德国的集体主义模式)有了很好的理解,也能为我国计划经济转轨以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困境给予合理解释。不过,在宏观因素不利的情况下,如果深入田野,则会发现,在中观和微观层面,也有一些成功的区域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案例。是什么影响着职业院校融入区域产业?这不仅是重要的学术问题,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微观层面,只有当学生、学校和企业三者的诉求均能得到满足时,校企合作才能够持续。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宁愿送外卖也不去工厂的时代,学生选择制造业并长期坚守的意愿对于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至关重要。而这一意愿,极大地受到区域文化和学生家庭背景的影响。能否找到足够多与合作项目相匹配的学生,是校企合作成败与否的关键。在学校维度,政府认可、学校的激励机制、教师教学能力、校领导的认知等都关乎项目的成败。近年来,政府对职业院校投入了大量资源,资源获取重心的改变使得部分职业院校“向企业看”的倾向在持续下降,这对校企合作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职业院校内部的治理方式和激励机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负责老师的积极性。在企业维度,学生最终留任率、投入成本、企业自身的合作能力等也会影响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当投入成本较高而留任率低于一定水平时,企业会失去参与校企合作的意愿。在田野中,发现不少参与校企合作的国内大企业也存在培训体系不健全、管理方式缺乏人文关怀、校企合作经验和能力缺乏、生产部门对于培训项目的认知和支持力度较弱等问题。
而在中观层面,收入分配格局和产业岗位对于区域产教关系有着重要影响。地方政府来自本地产业的税收影响其职业教育供给意愿,企业所得影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进行成本分担的意愿,居民所得及其结构则影响居民的教育选择。在产业创造的财富中,地方政府所得越多,供给意愿越强;企业所得越多,参与意愿越强。然而,居民收入越高,对职业教育需求就越低;而居民收入中来自于劳动所得的比例越高,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会越高。此外,居民收入水平越高,学费在居民教育选择时的重要性越小,教育质量及其收益的重要性越大。只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从众心理,居民理解的教育质量和收益往往并非真实的教育质量和收益,且在很大程度上被公共政策所塑造。而不同的产业有着不同的产业特征,这对产业内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愿有着重要影响。越高的产业集中度,越强的岗位技能专用性,企业参与技能形成的外溢性越小,参与意愿越强。由于本土企业校企合作的经验和能力还在积累中,以外资企业为主的产业集群往往好于以内资企业为主的产业集群。而设计、生产、销售岗位附加值的不同,决定了企业在参与技能形成时的岗位优先排序。此外,生产组织方式也是影响行业企业技能参与意愿的重要因素。在垂直一体化的情况下,生产环节的技能形成更可能存在;而在垂直分离的情况下,尤其是生产环节利润率低而研发设计、销售环节利润率高的情况下,生产环节的校企合作将面临困难。以消费电子行业为例,由于短时间内经历了迅速的垂直分离,其生产环节的技能形成面临冲击。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职业教育升学热对于区域产教融合的影响。中高本衔接的规模会改变职业教育的质量信号,并通过影响居民教育选择而改变区域内产教关系。在家庭选择学校时,升学导向职业学校的质量信号更容易被观察到,且更容易被家长认可。职业教育立交桥建设的升学通道越宽,区域内产教关系承受的冲击也越大。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升学热对校企合作的影响,已经从中职向高职蔓延。对于一些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项目,优秀学生高比例升本、保留率下降,使得企业的参与热情有所下降。尝试让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到职业教育立交桥的升学规模与标准的制订过程,或许是破解上述冲突的解决之法。(田志磊)
参考文献
[1]Pamuk, S. The Black Death and the origins of the "Great Divergence" across Europe, 1300-1600[J]. European Review of Economic History, 2007, 11(3):289-317.
[2]Alfani G , Percoco M . Plague and long‐term development: the lasting effects of the 1629–30 epidemic on the Italian cities[J]. The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2019.
[3]邢晖,许玉乾.中国职业教育跨区域合作的政策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12):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