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劳动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高校设置不少于32学时的劳动教育必修课程。
与劳动教育紧密相关,在高校学生课表上,还有一门“创业教育”。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规定,各高校应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不少于32学时的“创业基础”必修课程。
劳动教育和创业教育都要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两者能否有机结合,发挥更好的育人效果?
深入分析可见,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内涵契合,同向同心。
首先,立德树人,教育本质具有同源性。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劳动是人类特有的活动,其本质是实现人的解放与发展。劳动教育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实践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业教育培养人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和创业技能等综合素质。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都立足育人,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追求。
其次,精神培育,教育目标相辅互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劳动教育要培养新时代青年的奋斗精神、敬业精神、自强精神和创新精神,这些精神素养也涵盖在工匠精神中。除此之外,工匠精神还包括精益求精、专注、执着等。企业家精神是推动社会革新的力量与行为,其精神特征体现在敬业、创新、合作、诚信和学习等方面。更有研究者提出,企业家精神首先是一种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的培育是创业教育的重要内容。自2016年以来,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每年都双双出现在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两者互相促进发展、彼此提升境界,相辅互促、同频共振。
再其次,创造劳动,教育内容具有融通性。《意见》指出,高等学校劳动教育的重点是使学生能够在劳动实践中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都注重“创造性劳动知识与能力”的培养,创造性劳动教育是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的理想结合。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人类劳动的创造性特征日益凸显。创造性劳动的主体是高素质的创新型劳动者,他们能够在劳动中实现物质产品的创造。劳动教育注重“问题的创造性解决”,创业教育注重开发有意义的“挑战性劳动”,两者互融互通,共同实现创造主体与客体、创造思维与工具、创造意图与结果的统一。
最后,实践为要,教育方式具有共同性。鉴于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的实践属性,“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成为两者共同的教育方式。劳动教育必须重视学生的劳动实践,坚持在适当时机把学生带入真实的劳动场域,让学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从事各类具体丰富和参与性强的劳动。
创业是创业者将创新理念付诸实践的创造性活动,创业教育的实施关键也在于“实践出真知”,即通过真实或虚拟的创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积累创业经验,感受创业过程,提升创业能力。
鉴于以上分析,在教育实践中,应多措并举,实现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的同力同行。
确立一体化、层级式的教育目标。随着社会对人才培养规格与要求的不断丰富,高校教育内容越来越丰富。各种教育都有自己的教育目标,高校可以探索将其进行整合,而不是简单叠加。如果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各自为线,“各说各话”,将导致教育资源重复投入与师生负担。高校应统筹设计一体化层级式的教育目标,即确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养成为基础,以创新创业素质形成为进阶,以创造性劳动知识与能力的学习为核心,融工匠精神与企业家精神为一体的目标体系。
设计差异化、融合式的教育内容。面对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的“学时争夺”,整合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成为当务之急。高校可以探索构建差异化、融合式的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内容体系。差异化体现在劳动教育的普及化和创业教育的层级化。应充分统合两者的基础性内容,在大学低年级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劳动通论类课程,其中包括劳动技能基础知识和创业基础知识,在高年级重点面向有创业意向和创业需求的学生进行高阶式创造性劳动教育,将开放性思维和挑战性实践、工匠精神与企业家精神培养等内容融入劳动教育。
实施全程化、贯通式的教育方式。美国教育家杜威认为,“教育的各个方面与阶段彼此之间如果缺乏必要的联系和衔接,将导致相互的矛盾冲突,甚至形成消极影响”。高校的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实践活动,应统筹融入现有的人才培养全过程和全领域。纵向上,大学一年级重点开展课程学习、专题讲座等校内认识类实践活动,二年级重点开展勤工助学、创业项目等校内模拟类实践活动,三年级重点开展志愿服务、专业服务等校外体验类实践活动,四年级重点开展顶岗实践、创业企划等岗位创新类实践活动。横向上,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要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教育、学科专业教育等不同领域相结合,根据各学科课程内容特点,有机互融,形成综合化、多样化、一体化的教育方式。
营造全员化、协同式的教育环境。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的重视和加强,良好的环境育人氛围正在形成。首先,从顶层设计上明确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操作性,从制度层面使两者的融合推进更有章可循。其次,从组织机制上协同推进,强化高校内部职能整合,统筹、协调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的管理。再其次,为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的场域提供条件保障。目前,劳动教育与创业教育的主战场还是在高校,优质社会资源并没有发挥应有功能。政府及各类群团组织应协同搭建各类资源平台,广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协调企业、社会组织,尤其是现代化高科技企业等,尽可能开放实践场所和生产空间,为学生的劳动实践和创业实践提供必要支持,让学生在社会这个“大课堂”中“学有所成”。(王鹏 吉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