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0-04-03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浙教财〔2020〕1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人民银行,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各省属高中学校(含技工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doc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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